Nelly's profileNelly's sweety&style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Nelly's sweety&style

真实总在黑暗之间,真实,就在你那里.

Video

No content has been added yet.
June 15

Lost and Regain: Usha’s National Identity

     Hell-Heaven, which is written by Jhumpa Lahiri, mainly focuses on an Indian immigrant family and the family’s acquaintance Pranab Kaku, who is also an Indian immigrant. The story is written from Usha’s perspective, who is the daughter of the family, therefore it reflects the changes of her mentality through the beginning to the end. Unaware of her national identity at first, Usha goes through the struggles and conflicts with her mum, the Bengali community, and herself, and eventually discovers that her motherland has left an inevitable mark on her.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tory, Usha has a blurred concept of her motherland India. Though she is born in Berlin, she moves to the United States at an early age. Just as what she says, “Central Square is the first place I can recall living” (Lahiri 1). Naturally, she does not consider herself as anything other than an American. As a kid, she is exposed to American culture, which she cannot and does not resist. This is not hard to understand, because people are easily affected by the environment they live in, especially the children. However, Usha’s mother is unwilling to see her daughter become an American, so she tries hard to reduce the cultural influence. For example, she neither allow Usha buy an issue of Archie at the Coop nor allow Usha speak English at home. Although it works, Usha still cannot comprehend the culture where her parents come from, because it is so far away from her life. Compared with her mother, she feels culturally closer to Deborah, who is an American and Pranab’s girlfriend, because Deborah shares the same aesthetic, language and topics with her. This cultural intimacy is well expressed in Pranab and Deborah’s wedding, during which Usha has a lot of fun while her mother does not like it at all, complaining about the wedding all the time. And that is the start of the continuous conflict between Usha and her mother.
     As Usha grows up, the cultural conflict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severe. The restraint cast upon her causes much tension and anger. Usha envies Deborah’s children because “they were not taken to Calcutta every summer, they did not have parents who were clinging to another way of life and exhorting their children to do the same” (Lahiri 7). It is noticed that Usha has begun to regard her parents’ lifestyle something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hers. To some extent, Usha so desperately wants to lead an American-style kind of life because she wants to be alike with her middle school classmates. This peer pressure exert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Usha who has undergone puberty but has not reached full maturity. She has already had the feeling of being overlooked, but she refuses to admit that she is an outsider. Deep in her heart she believes that she is a genuine American and the only way to be accepted is to abandon her connection with her parents’ culture, which is the reason why she stops needing her mother.
     The Thanksgiving dinner at Pranab and Deborah’s home symbolizes the climax of the cultural clash. Usha’s mouth waters at the food which is criticized by her mother directly distinguishes her from the Bengali community. However, judging by her exotic appearance, she is not accepted by the natives at the first place. Here her clothes serve as a symbol of her contradictory self-image. On one hand she looks like a Bengali, on the other hand she is characterized by many American features. The clothes represent the tradition Usha fights against fiercely, for they are the obstacles to be the person she wants to be. However, she realizes that things are far more complicated. Even though she changed into a pair of jeans, a thick sweater and some sneakers, she just looked like Deborah and her sisters. Clothes are merely the disguise of an outsider.
     The compromise between Usha and her mother indicates that Usha eventually accept her national identity. It is not until she becomes an adult when she is mature enough to understand her mother’s struggle and uneasiness of living in a foreign country. The divorce between Pranab and Deborah tells her that the inborn difference is by no means easy to overcome. There is and will always be a gulf between the native people and the immigrants. It is said that the United States is a melting pot, but in most cases, people are still separated by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s. In the mean while, both the natives and the immigrants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which is also an undeniable fact. Usha acknowledges that apart from being an American, she is a Bengali as well. Her lineage reflects her origin, and her origin has a deep imprint on her, though she is unconscious of that for many years.
     The changes of Usha’s mentality epitomize second generation’s confusion and perplexity. Indeed, it is difficult for them to fi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culture they come from and the culture they live in, but they have to do so. Because both cultures underlie their morality, values and world view. Only those who understand and accept their backgrounds can come to know themselves and life with confidence.
 
                       Reference
Lahiri, Jhumpa. Hell-Heaven. May 24, 2004. The New Yorker. Mar. 28, 2009. <http://www.newyorker.com/archive/2004/05/24/040524fi_fiction?currentPage=1>

 

    

May 18

Self-confession

我说"baby steps",绝对不是在给自己找借口。
因为想要变得更强,我才努力克服内心的怯懦和不安,成为今天的我。
"时间不会改变我们,时间只会使我们逐步现形。"
那么,就让我顺其自然地成为那个我想成为也注定成为的人吧。
 
April 05

崭新时代

   人性反对神性。

       人权反对神权。

       个性自由反对人身依附。

       当这三句话划过中世纪的黑暗天际,在芸芸众生中引起共鸣时,一个时代注定过去。而另一个时代,带着截然不同的面貌,横扫欧洲大陆。

       所谓文艺复兴,就是指在古典规范的影响下,艺术与文学的复兴。古典规范,源自希腊和罗马——那个人类发展史上无法逾越的光辉时代。但文艺复兴并不意味着对古典时代的模仿。纯粹的模仿只能带来平庸之作。而文艺复兴始终关注与追求的是古典时代的精神与形式。

       也许有人会以为文艺复兴就是完全摆脱基督教,其实不然。基督教的巨大影响是无法泯灭的,文艺复兴的核心是重新审视人类自身,重新发现人和世界。

   中世纪关注的是神的世界以及人如何在神面前获救。信仰通过恐惧使人信服,世俗权利受神圣权利的控制,人的精神和思想被束缚。观察中世纪的画作和雕塑,可以发现它们线条僵硬,色彩暗淡,人物的脸庞冰冷没有表情。

14世纪民族国家概念的形成,使得人们渴望拜托神权的控制。在资本主义的发源地意大利,文艺复兴悄然兴起。文艺复兴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人不是被限定在某一等级上的。人的尊严和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人的最真实的存在是个体,个体的力量超乎想象,因为只有拥有个性的人才会有他(她)观察世界的独特视角,有独一无二的创造力和坚定的独立精神。也正因为如此,文艺复兴要求人与人的宽容,这一点对当今世界也有深厚影响。

文艺复兴提出的另一新观念是:身体不是罪恶,而是标志个体的一个身份。人不仅仅是理性的动物,也是感性的动物。从感性的角度体验生活,反思生活。在充满着痛苦的世界上以快乐为幸福,而不是把生活视作苦修和惩罚。

马可波罗和哥伦布在地理上扩大了地理的认识,培根和笛卡尔开创了近代科学。他们拓宽了人们的视野,也告诫人们自身的界限——茫茫世界越来越大,人能够掌握的东西比想象得多也比想象得少。新的理论和经验被不断应用到艺术创作中:透视法赋予绘画真实的美感;解剖学揭秘了人体的构造,使得人体雕塑展现出尘世中的人的动人之处;新的建筑形式充分发挥了所有力相互均衡的空间和谐……

看着文艺复兴时期的画作,我们能从画中人的眼中觉察到先人未曾有过的自信。也许中世纪的人并不知道自己属于“中世纪”,但文艺复兴的奠基者们清楚地知道他们开创了怎样的一个时代。

      

光影变换的塑形——评论《撑阳伞的女人》

    莫奈曾说过:作画里,要忘掉你眼前是哪一种物体,想到的只是一小方蓝色、一小块长方形的粉红色、一丝黄色。

莫奈最为关注的就是光线和色彩的碰撞。画家的重心倾斜至此,画面上的物体本身变得神秘飘渺,真实的是将其包裹的光影——如同匆匆的一瞥,在心头掠过的一丝印象,定格在那一瞬间,与所见的事物本身无关,只是感觉,只是印象。

也许这就是印象主义的意义。

一直很喜欢《撑阳伞的女人》。安静,淡定,是她给我的第一印象。蓝色的晴空中,云彩被细细的风不停改变着表情。即使你看了一辈子的云,也会觉得是第一次看到。白色中被调和进一丝丝黄色,一缕缕鸽羽般的灰色。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淡淡的透明。天空清澈而深邃。

女子带着她的儿子在这美丽的晴空下散步。不经意地向左侧身,云淡风轻的眼神停留在画面之外的未知。面纱飘逸得像一个梦。左手撑着的阳伞,保持了女人的平衡感。阳伞遮挡住阳光,将女子的脸庞置于阴影下。朦胧的视野中,被风勾勒出的窈窕轮廓,然后以细腻的笔触一笔一划地添上柔和的色彩。被风扬起的裙角湮没在顺着微风倾斜方向的花草中。事实上,画中的世界因为有风所以才有时间的流动,无法塑形的风本身,恰恰就是那个静止永恒的世界所赐予的时间的媒介。

在画面偏左较远处站立着的小男孩就是她的儿子。他的出现制造了画面的远近效果,也和女子构造出了画面稳定的平衡。男孩的脸被简化为只有眼睛。用模糊的色块大笔描绘,这恰好反映出印象派的宗旨:不注重所描绘的主题本身,而注重光影的变换效果。

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拜托绘画技巧的桎梏,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画面流露出的感情,传递的讯息。那仅仅是一个静谧的春日,母亲与儿子,散步于美丽的蓝色天空下。

      

      

April 04

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变迁

   将近十五个世纪的伫立和坚持,圣索菲亚大教堂见证了一所教堂能经历的最奇异的变迁。

       圣索菲亚大教堂于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大帝为供奉智慧女神索菲亚建造。公元537年,朱斯特尼大帝重建了它并将它作为基督教的宫廷教堂。

       圣母、圣子、圣徒和天使,他们能否以人物的形式出现?公元4世纪至6世纪,教会因这个问题陷入了无休止的争论与斗争中。教会中一派认为圣人的人物画像就等于触犯圣经中不得膜拜偶像的规定,另一派却认为人物画像可以让信徒更容易理解神的精神、有助传教。由于这两派冲突,教堂里的画作遭破坏,画像的持有者和作画的工匠们也都遭到各种形式的迫害,人与人的信任关系瓦解。即使在公元9世纪,教会认可了对画像给予敬意和崇拜,这场纷争造成的伤害已无法弥补。

      所以说,基督教并不宽容。它总认为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别人的行为、思维方式都是异端,都是对上帝的不敬。可事实上,谁能分辨出上帝的真实模样呢?上帝存在于人的心中,每个人都有权利诠释自己的上帝。可以说,上帝是一种理想精神,是象征真理的存在,是人们行动的准则,思想的支柱。在当下这个多元化的世界里,一种宗教——更精确地说——一种思维模式已不可能统治所有人。那么,所谓普遍性的宗教是什么?是对真理的追求。而真理很朴素很简单,它能使人们正视自己的欲望和内心,坦然承受生活。

      那是圣索菲亚大教堂在十多个世纪后才得到的结论。

      公元1453年,奥斯曼帝国苏丹穆罕默德攻入君士坦丁堡,破坏了圣索菲亚大教堂内的壁画和雕像,将其改为了阿雅索菲亚清真寺,还在周围修建了4个高大的尖塔。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元素的融合,造就了大教堂瑰丽又充满异域风情的美。两种截然不同、纷争不断的宗教,在同一个空间内静默下来,以一种沉静又超凡脱俗的姿态审视着对方。在巨大的穹顶下,人们为自身的渺小感到卑微,意识到自己的界限——只有在那之后,人们才会对一切已知与未知的东西心怀敬意。康德曾说过:“给出人的界限,就是把神的存在与人的存在分开。”无论是上帝还是真主,他们都是我们无法触碰的存在,如同大教堂的穹顶一般。

      圣索菲亚大教堂注视着随着汹涌年华蜿蜒流淌的历史,守护着自己的美丽与庄严。时代终将过去,不变的是它的容颜,而故事和传说却随风飘散了。

March 30

迷失——评论《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一直觉得绘画是离我最远的一种艺术形式。构图、线条、色彩、笔触、明暗对比……一幅绘画的组成成分精细而复杂,而画家的思绪与情感全部隐藏于此,我们全凭眼睛和想象揣摩。对于我来说,这常常就像是一道令我一筹莫展的数学题。面对一幅画作,我的理解力和我的心一样空白,除了泛泛的赞美之词,找不到与之相配的解释。

       但就是这样迟钝的我,被《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触及到了内心深处。女子回眸的惊鸿一瞥,目光便被紧紧锁住,无法移开。许许多多的疑问在她的凝视中滋长:她是谁?她做什么?她和画家的关系是什么?她在想什么?

       所有看到这幅画的人应该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疑问。她是如此神秘,我们情不自禁地会去猜测和她有关的一切。美国作家特蕾西.雪佛兰也是如此。她的小说《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为这幅荷兰画家杨.维梅尔(Jan Vermeer)的杰作杜撰了一个故事,一段历史。事实上我正是因为这部小说知道这幅画的。小说的文笔云淡风轻,那是一个对色彩极度敏感、内心充盈的女孩的喃喃自语。她将所有的感情都凝聚在那永恒的一瞥中,而维梅尔,就是那个抓住她全部情感的人。

       这幅画令我意识到,与其说评价一幅画的优劣,我更感兴趣的是画作背后隐藏的故事。从画中人的眉宇间捕捉每一个细微的暗示,收集每一个细节,解开她的秘密——尽管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在一片黑色中,少女是画面中唯一的存在。黑色强调了她的独一无二。孤单,却不孤独,因为很明显她是在望着这个黑暗空间中的另一个人或物,那个人(物)就是她的伴侣,让她感到自己不是独自一人。她的头发被蓝色和黄色的头巾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紧紧包裹住,她的衣服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品,使我们无法从她的发型和服饰中推断她的身份。她就像是一个凭空出现的精灵,一个转瞬即逝的梦,被剥离了属于世俗的所有踪迹。尽管她是如此独特,她本人似乎对此毫不在意。光线落在她的脸上,她的左半边脸笼罩在阴影中。她的眼睛清澈明亮,显示她内心的千回百转;眼神融合了无辜的清纯和潜伏的渴望,精准而犀利地穿越了时间和空间,传达到在画前注释她的人的心里。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了一个不可名状的希冀,一种隐藏至深的情感,一场没有尽头的等待,一份不可动摇的坚持。尽管万般思绪涌上心头,她的表情淡定,只有她的眼睛流露出她的真实想法。她的嘴唇轻启,仿佛要将她的秘密和盘托出,但很奇怪地让人确信她什么都不会说,因为秘密是她神秘的存在感的一部分,如果我们知道了,她的美感就会消损一部分。纯洁而无辜,她的脸庞如天使般纯白。她左耳下方那颗泪珠形的珍珠泛着冷冽的金属光芒,使画面有了一个焦点,一个核心。珍珠耳环反射的光芒抓住了我们的目光,那光芒就是女孩的灵魂。她闪耀着珍珠的光辉。

       在黑暗中,女孩用她的眼睛念完她的剧本。她的台词到底是什么?其实无关紧要。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凝视着我,我因为她的眼神而迷失。

January 17

This Is Destiny

有奖竞答节目是现在很流行的一个电视节目。参赛者回答问题,随着问答正确的题目的增加累积奖金,而挑战之处在于只要回答错一道题目,之前累积的奖金全部作废。题目的范围包罗万象,考验了参赛者的知识储备。观众们喜欢看这个节目,因为欣赏参赛者的智慧,感叹参赛者的勇气。

       如果一个贫民窟出身,未接受任何正规教育的18岁男孩,沉着冷静地答对一道又一道题,赢得2000万卢比的奖金,你会怎么想?不可思议对吧?在电影中,这个天方夜谭成真了。不知是机缘巧合还是奇迹,男孩被问到的题目几乎总是在他知识范围以内。

       他是在作弊吧?警察介入调查,不惜使用暴力手段要他“招供”。男孩的思绪游荡到他的过去,随着节目的进展,他18年的生活也徐徐展现在我们面前。一个个片段,快乐的,痛苦的,恐惧的,辛苦的……有好几次我不忍心在看下去,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种生活简直让人无法承受。可在越恶劣的条件下,人类的韧性才能发挥到极致。无依无靠的孤儿,凭借自己的小聪明甚至是不正当的手段生存下来。即使你知道他们干的不是好事,你也不得不同情他们,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说真的,有些片段竟让人忍俊不禁,比如男孩在泰姬陵当导游的那段。

       为了找回生命中的至爱,男孩参加了”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这个电视节目,因为女孩最喜欢那个节目。他的坚持,来自他坚定的爱情——从孩提时代开始,从未改变,从未褪色。为什么他能赢下去?因为命运,因为爱在冥冥之中指引方向。影片的最后,男孩终于在当初约好的火车站见到了女孩。生命中的一个个片段在男孩的眼前闪现,即使是痛苦的回忆也在此刻的幸福面前显得微不足道。或者应该说,是它们造就了此刻的他们。This is written, and this is destiny.

       影片的结尾部分是车站里所有人跟随男孩女孩跳舞——热闹的印度歌舞片的感觉。在压抑了那么久之后,轻松快乐的结尾让我们会心一笑。

       现实和梦想共存,悲剧和喜剧融合。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也许并不是不可能。

December 03

盛夏记忆

澄净的蓝,
微微仰视即可看见的云,
堆砌在天空的空隙处,
风之万里,
遁形于彼岸——
无可替代的耀眼存在,
落在皮肤上鲜明的触感,
轻盈如梦一般。
希望时间停止流逝,
骤然沉静下来的,
是那遥不可及的愿望,
还是消失于口中的呼唤?
November 25

Tango, tango

被流转的眼眸锁住的那缕气息,

是耳边的呢喃,

花开不败的幽怨。

那一抹红色的身影,

美好而遗世独立——

挣扎在漩涡中的,

晕眩和激烈,

在脚下幻化成蝶。

忧伤啊,

被削尖了棱角,

干脆而决绝。

明天近在咫尺,

回忆却凝结在此刻。

November 08

阿伊达:穿越千年的爱恋

    第一次看现场的音乐剧,《阿伊达》没有让我失望。被音乐震撼,被故事感动,这种感觉是看视频、听音乐原声带无法感受的。

《阿伊达》的音乐从开始就紧紧抓住我的心,直至结尾。作曲者Elton John融合了蓝调、福音、流行、非洲音乐等各种音乐元素,使每一首歌都别具一格。动听的歌曲和充满力量感的舞蹈贯穿整部剧,丝毫不会冷场。

故事从现代埃及博物馆开始,一对陌生男女在此邂逅,一种莫名的情愫在他们交织的目光中涌动——场景瞬间转换至古埃及,那个历史已成传说,传说已成神话的年代。一个是骁勇善战,英气逼人的埃及将军,一个是忍辱负重,美丽勇敢的努比亚公主,爱情重重地袭来,让人措手不及。可这是不被允许的感情啊,社会责任,国仇家恨,注定了一场悲剧。在昏暗的古墓里,他牵起她的手,深情允诺,即使时间流逝,容貌改变,他也一定会再次找到她。故事的结尾回到了博物馆,在那对男女的相视中结束。但我们知道,这会是另外一个故事的开始。

大概是因为第一次看,对剧本不够熟悉,有些地方没有看懂。没字幕还有点扛不牢,听力果然还是不行啊~不过两个多小时的剧还是有些局限的,比如男女主角太快坠入爱河,有点缺乏说服力、宰相的阴谋突然的揭发等等。总的来说《阿伊达》是一部不错的音乐剧,但它并像《歌剧魅影》那样会在脑海中linger很久。

看完剧超级兴奋地买了Aida的音乐专辑。那是由不同歌手演唱的,重新编排过的歌曲选集。总觉得不如演出时那么好听。那些歌手虽然有很用心地唱,但总觉得不够有激情和感染力。大概因为他们只演唱其中的一首歌,对整个故事缺少感性的认识吧。没有了表演的成分,歌曲就仅仅是歌曲了。如果看《阿伊达》之前我先听了这张专辑,可能就不会有那么好的感觉了。

October 19

感动与爱的旅程

   八个星期的视听盛宴,横跨千年的悲欢离合,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以音乐剧的形势呈现。情节还在脑海中回放,旋律的余音还荡漾在耳边,时针却指向结束的方向。而我,已彻底臣服于音乐剧的魅力。

       在音乐剧的世界里,歌曲是最重要的存在。独唱、对唱、合唱揭露了人物内心的独白,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另观众记忆犹新。不同于歌剧的是,音乐剧演员的唱腔多为流行唱腔,语言平白简单。这使得音乐剧显得更加平易近人,观众能更容易地理解音乐剧的内容,并增加了音乐剧的可看性。动听的歌曲,优美的歌词,加深了观众对某一故事情节的印象。好的歌曲,甚至能在观众中广为流传,成为他们珍贵记忆的一部分。我认为音乐剧之所以有这么大的魅力,在于音乐是最能引起共鸣的一种艺术形式。它不像画,需要我们细细揣摩光影线条布局构思;它不像小说、散文或者诗歌,需要我们仔细考虑作者的写作意图;它也不像雕塑,要求我们拥有高超的鉴赏能力。音乐就是以一种最直接的方式进入我们的耳朵,迅速精准地击中我们心中最敏感的部位,使我们瞬间感动。无需多么专业的分析,感悟就是非常私人的东西。

       音乐剧题材的多样化将有限的舞台拓展至无限。我们可以听到耶稣垂死的挣扎,随着圣经故事里的人物翩翩起舞;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死落泪,在巴黎圣母院里歌唱;看到巴黎黄金时代的辉煌,来到六十年代的美国聆听一个小女孩的纯真梦想……任何故事,任何人物,都能在这个舞台上展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歌,得到我们平等的关注——只要故事够精彩。

       不同国家的音乐剧的舞台表现形式因文化差异展现不同的特点。美国百老汇音乐剧和法国音乐剧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美国音乐剧注重真实感。无论是舞台背景、人物服装还是音效都力求对故事发生的那个年代真实再现,其华丽的布景使观众身临其境。演员在演唱的同时还要舞蹈,打造出热闹缤纷的效果。法国音乐剧的舞台效果则打破了人们的这种惯性思维。和美国音乐剧相比,法国音乐剧的舞台背景没有那么富丽堂皇,甚至可以说有些粗犷。它只为了突出情节中的重点使用必要的场景和道具。演员可以既穿古代的服装又穿现代的服装演绎发生在几百年前的故事,音乐形式也不拘一格,将古典与流行混搭。法国音乐剧的这种混搭风塑造了它特有的风格。它似乎为了告诉观众,好的故事是没有时间的界限的。法国音乐剧的演员坚决摈弃边唱边跳的百老汇风格,他们只是歌唱者和表演者,全身心投入他们对角色的演绎,而将舞蹈部分交给专业的舞蹈演员。舞蹈成了表现故事人物内心情感的媒介。

       喜欢音乐,所以喜欢上音乐剧。伊塔罗.卡尔维诺说:“黑暗或多或少遮掩了两个世界之间的不连续性,反之也彰显它,因为它突显出我没有活过的那两个小时的流逝,在停滞的时间,一段想象的人生,或为了回到几世纪前的奋力一跃中的忘我。”我不会忘记看《悲惨世界》时我坐在黑暗中独自流泪,音乐幻化成爱,顺着敏锐的神经末梢在全身心蔓延开来。

我知道,在音乐剧的旅程上,我会继续收获感动,收获爱。

 

October 14

美国精神——《奥克拉荷马》观感

   关于这部音乐剧,我不想说一些沉重的话题。它就是轻松,欢快,充满朝气的。固然有矛盾与冲突,有死亡与哀伤,但结局总是好的,笑容也总是挂在剧中人和我们的脸上。

       这部剧的故事背景再一次展示了音乐剧内容的无限包容性:没有华丽的服饰,优雅的贵族,呈现在舞台上的就是农庄,以及快乐地生活在农庄里的农夫、牛仔和姑娘们。但谁说普通人的生活没有意思?从一开始年轻的牛仔Curly唱着“哦,多美好的早晨”走向正在拌奶油的Aunt Eller时,我们就被吸引了。Curly为了能够约到Laurey去参加晚上的舞会,绘声绘色地向她描述了他将载着她驶向舞会的漂亮马车。尽管他只是坐在一个车架子上,我和Laurey一样仿佛亲眼看到了那辆神气无比的马车。尽管物质条件贫乏,可他们并不自怨自艾。

       另一个使我感动的场景是WillKansas归来,向来车站迎接他的人讲述他的经历。繁忙的大城市充满了让Will这个乡下人惊奇不已的东西:七层楼高的大楼仿佛直上云霄,转动按钮就有暖气的暖炉,有陌生女子讲话声音的贝尔电话……大城市的生活就像Will带回来的那个万花筒一样绚丽多彩。人们听得入了神,那才是现代化的世界啊!在Will的教导下,大家开始跳WillKansas学会的踢踏舞。欢快,热烈,他们的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对城市生活的艳羡早已融化在舞步中了。虽然他们渴望美好的事物,但不贪婪;羡慕富裕的生活,但不怨恨。淳朴可爱的奥克拉荷马人最喜欢的还是他们自己的生活,简单却幸福。

       我想,这部音乐剧最吸引我的就是它自然流露出的纯正的美国精神:开朗、乐观、正直、勇敢、面对逆境永不服输的精气神、笑死人不偿命的幽默感。正是这种阳光般的民族精神曾使我对美国这个号称誓死捍卫民主与自由的国度心驰神往。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与阅历的增加,我对美国的美好印象也渐渐变得厚重,变得不那么确定。诚然,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问题,美国也不是个十全十美的人间乐土。但此刻,现在,我只想抛去作为外国人对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戒备,不去想它与我的国家政治上的博弈,忘却它的体制内的缺陷与不公,重新记起那最初的纯净感觉。在我的印象中的美国,人们自由勇敢,乐意接受新鲜事物,世界各地的人在美国梦的号召下汇聚到一起。

       这部与1943年首演的音乐剧给二战时期迷茫无助的美国人极大的心灵慰藉。在它巨大的影响力下,奥克拉荷马洲很快就成立了。我想所有奥克拉荷马洲人都会永远记住Curly在向Laurey求婚时说的话:“国家在改变,我们也要改变。”这种乐观的精神来自对土地与家园的热爱。这种爱,朴实却真切。艾青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唱噙着泪水,因为我爱着土地爱得深沉。”中国人如此,美国人也这样,因为爱国精神是没有国籍区别的。

       不过,美国人应该更喜欢用一种幽默的方式来阐释它吧。

俄克拉荷马

October 10

所谓虔诚——《论恶人攻击善人》读后感

   有时候空虚就像一个无法摆脱的梦魇笼罩着我们,使我们压抑地手足无措。我们无聊,毫无动力,希望借助其他东西填补内心的失落。翻开小说,发现再跌宕起伏的情节也不过是他人的舞台剧;听一首歌,可美妙的旋律无法在心中泛起一丝波澜;买一件心仪的衣服,但兴奋的感觉才过一天就消失殆尽了。空虚是一个黑洞,吞噬了我们所有的激情。

       斐洛说:“快乐既不在于单独拥有属外界的事物,也不在于拥有属肉体的事物,也不在于拥有属灵魂的事物。这三类事物的每一类都只是一个部分,或者一个元素,只有把他们都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快乐才会产生。”

       实际上,空虚总是在我们丧失自我的时候乘虚而入。生活中的琐事、意外事件和突发状况打乱了我们的步调,搅乱了我们的计划,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停滞,忙于应付眼前的状况。我们太关注于现在,忘记了我们本应该做的事情,迷失了前进的方向。其实,只要牢牢抓住我们的目标,为“成为更好的自己”脚踏实地地过每一天,我们就不会被一事无成带来的负疚感包围,就不会对生活产生倦怠感,就不会感到空虚——充实是空虚的天敌。

       我一直对拥有宗教信仰的人羡慕不已。坚定的信念给予慰藉,击退悲伤,赶走不安,驱逐空虚。可怎样才算是对宗教虔诚的人?

       斐洛说;“一个人,可能甘心接受圣水的喷洒,接受各种洁净方法,但那只是洁净了身体,心灵仍然充满污秽;他可能有很多钱,多得不知道该怎么花,于是就建起一座庙宇,粉刷得富丽堂皇;他可能奉上百牲大祭献,平时也时时献上小公牛;他可能用昂贵的还愿奉献物装点圣物,并把大量名贵材料,甚至金银无法计量的精致工艺品用到他们身上。然而即使如此,他仍然不能写入虔诚的名单,不能。”

       每次进灵隐寺,都感叹于那里的香火之旺。人们点香,叩首,低垂双眼,怀着他或她或它的目的,祈求他或她或它的愿望。檀香特有的气味弥漫在祠堂里,轻烟笼罩下的庙宇只呈现隐隐约约的轮廓,使人昏昏欲睡。总觉得这样的信仰不够纯粹——它甚至不能被称作信仰。人们把佛祖当成实现心愿的工具并以此为前提奉献他们的虔诚。这样的信仰,太过功利。佛祖在上,也只有带着悲悯的微笑,俯瞰带有心计地祈祷的人们吧。

       每年的大年初一,总是灵隐寺香火最旺的时候,有许多人为了烧到头一炷香一掷千金。他们以为财物是显示虔诚的最佳方式,这样的虔诚,苍白得可笑。“神是完满的,他什么也不缺;至高和终极的知识不需要任何东西。”斐洛如是说。

       我认为虔诚源自纯粹的相信。相信神这一无限存在及他的公义,相信在“走向神、与神日益亲近的过程中受益无穷”,相信能在神的指引下完善自我。相信是一切的基础,包括理性。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虔诚在于相信真理与正义并认同它们。他们在思考与反省中直视内心的恶,发掘内心的好。

       “要理智,但不可狡诈;要自制,但不可吝啬;要勇敢,但不可鲁莽;要虔诚,但不可迷信。”其实只要做到这些,无论是否有宗教信仰,就是一个虔诚的人。因为我们对美德充满虔诚。

      

October 09

麻木

   动人的话语在心中沉寂,

       听到优美的旋律却无法流泪,

       灰色的无动于衷,

       如被石化般动弹不得。

       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结局,

       被演绎了千万遍的情感,

       展现不同的定义。

       相信,或是不相信,

       这是个问题。

       三个字,

       一种炙热的感情,

       美好未知的应许之地——

       触礁搁浅的船只,

       却描绘出它苍凉的模样。

October 07

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歌——《罗密欧与朱丽叶》观感之一

   每个故事都有配角。即使不像主角那么引人注目,他们也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歌。他们的一举一动,欢笑与泪水,在故事的大背景下构成罗网,决定了所有人的命运,抓住了故事的结局。

       仇恨是所有人的命运的操纵杆。故事的开头的描述是多么轻松啊:在Verona,有两个有世仇的家族,整日挑衅闹事,争斗不休。当祖先的争执已成为历史,成为传说后,仇恨就成了一种来源不明的遗产,深深地印刻在继承者的脑海中。人们为了维系身份仇恨,为了仇恨而仇恨。当两个家族的母亲唱着仇恨的歌时,死神已张开翅膀,等待被蒙蔽双眼的人们自投罗网。

       在不知道死亡为何物时,MercutioBenvolio相信自己就是世界的王。仇恨是在无聊时打发时间的消遣和玩具。更多时候,他们是通宵达旦地跳舞,痛饮狂欢,品尝年轻带来的一切美好。“我们知道时间飞逝,活着,有重要的事干,我们一点也不把道德放在眼里,我们知道我们什么也没有做错。”他们活在今天,“今朝有酒今朝醉”是他们的生存法则。明天会怎样,他们没想过也不愿去想。Romeo有反省,有担忧,他在Juliet的爱情中得到救赎;Mercutio目空一切,他的狂妄造成了他的死亡;而Benvolio,则在两位至亲好友的死亡后,面对破碎的信仰,独自神伤。

       Tybalt的凶残不是他的错。年幼时双亲被仇人所杀,自小在仇恨的环境下长大。仇恨和复仇是他一直被灌输的信条。“他们把我的眼睛蒙蔽起来,然后告诉我,战争,是他们想要的。”当仇恨变为惯性,暴力变得麻木时,他心底的恶之花就开放了。但是,仇恨是别人强加给他的,Tybalt的本性并不是凶残。如果他的心中只有邪恶,爱这种正面情感就不会进入他的心灵,他就不会爱上Juliet。他被Romeo所杀,是他自己的过错,因为他挑衅和杀人在先。但他其实也是仇恨的牺牲者,是被利用的复仇的傀儡。

       Juliet的死带给她的奶妈的伤痛绝不比带给她母亲的少。为了Juliet她付出了奶水和爱,看着Juliet长大,责任早已被慈爱替代了吧。即使她和自己长得不像,即使要和Juliet的母亲分享她的爱——而事实上她连要求得到爱的权利都没有,她还是像爱自己的亲身女儿一样爱着Juliet。只有奶妈一个人支持着JulietRomeo,因为她真心实意地希望她的小宝贝能得到幸福。她不是家族内的人,反对家族的价值观;但她只是一个仆人,没有话语权和决定权,只有瞒着主人偷偷地帮Juliet获得幸福。可是那有怎样呢?只要看到Juliet“在这里爱苗滋长,在这里轻舞曼妙”,就够了。

       对其他人来说,Juliet的父亲是个威严的一家之主;但在面对Juliet的时候,他只是一个溺爱的父亲,眼中盛满了名叫父爱的柔软感情。父亲对女儿的爱是深沉却又矛盾的。看着女儿从蹒跚学步的幼儿出落为亭亭玉立的少女,父亲的心中充满骄傲与爱惜:“她是我的生命,身上流淌着我的血液。”当女儿爱上一个人时,父亲的心情又极其复杂。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爱上她的男人,他嫉妒她对另外一个男人的深刻感情。身为男人,他很清楚他们落在女儿身上的目光有怎样的含义,对他们的想法了若指掌。所以他警惕,他戒备,要保护女儿不受伤害。“我恨那些男人,还有他们的目光。我知道他们的诡计,还有到手时的奸诈模样。”但父亲很清楚总有一天,女儿会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中找到归宿。到了那一天,他必须保持慈爱的微笑,亲手把女儿的手交给那个男人,看着他们离去,开始新的生活。对于父亲来说,那是多么甜蜜却忧伤的一刻啊。

       当故事走到注定的结局时,迷失的人们才借由RomeoJuliet的死看清方向。舒缓安静的罪人之旋律,是RomeoJuliet的挽歌,是人们的悔恨。《爱》的歌词穿插在旋律中,是人们的醒悟和决心。“有爱,更加美丽,就永远活着;有爱,就像爬到高处。”猜忌的眼光消失,生硬地伸出去的手碰到一起,又紧紧地握住,红和蓝融合在一起。仇恨如一个悠久的梦寐被打破,爱的曙光抚上人们泪痕未干的面颊。

       这就是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歌。

      

October 04

《论赏罚(兼论诅咒)》读后感

    从这一章节开始,我发现越来越多因时代不同而与我们现代思想相左的观念。但也有部分观念是得到传承的。

       斐洛说:“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造物主栽种在理性灵魂这块富饶的土地上的最富生命力的种子。最先种下的是盼望,这是我们所追求的生活的源头。……对快乐的盼望促使追求美德的信徒努力学习智慧,相信只要这样做就能识别一切存在之物的本性,就能按着自然本性行事,从而使他们实现最美好的生活方式:沉思的生活和实践的生活,这种生活必使他们成为快乐的人。”

我十分同意斐洛对希望的看法。对更好的生活的向往是人的本性,希望是对那美好生活的愿景,它促使人们为之努力。潘多拉的盒子中的最后一样东西是希望,它不可捉摸,无法触碰。那是因为希望是闪烁在我们心中的光芒,是指明方向的的灯塔——只要你还有勇气,它就不会熄灭。希望使在黑暗中隅隅独行的人不再感到孤独。他改变了无数人的生活,引导世界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贯穿过去、现在和未来——它是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力量。

尽管我相信对神的虔诚是人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我不同意 “惟有把盼望寄托于神的人才是值得称颂的”,它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人自身才具有将希望变成现实的能力,人自己就是“取得一切成就的源泉”,我认为这是值得骄傲的。神不能帮助我们得到什么,他提供的只是信仰的力量,增强我们前进的勇气。

但把文章读下去后,我发现斐洛说的“把盼望寄托于神”并不是我一开始理解的意思。“在神的护佑和关照下,他们的仓库永远是满盈的,因为他们心中充满动力,手下辛勤操劳,乘风破浪,顺利实现他们始终热切追求的目标。”所以斐洛还是肯定人的自身努力的。在这句话中我看到了清教思想的色彩。清教徒认为,在尘世间辛勤工作,实现自身的价值,才是接近神的唯一办法。

斐洛说:“人群就是一切混乱、不当、不和、该受责备的事的别名,而与人群为伍对初来乍到的定居者的美德是极为有害的。”如果在群居状态下丧失自我,斐洛的话无疑是正确的。可悲的是,很多人在群体中就会消失自己的声音,个人的意见就会消隐于大众的意见——他们认为在群体中可以分散本因由个人承担的风险。若大众的那日趋同意的意见向错误的方向靠拢,就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文化大革命就是很好的例子)。但若我们以积极一点的态度看这个问题,就发现斐洛似乎有反社交的倾向。而我认为独善其身者不能算作真正的善人。

在文中我最不能接受的是这个观点:“人在绝望的时候通过死亡来中断苦难,这应该是一种相对比较容易的事,那些还有一点理智的人往往会采取这种选择。”我认为恰恰是自己终结生命的人才是最没有理智的。生命是神最神奇的造物,谋杀自己的生命不是对神的亵渎吗?自杀,意味着不具备活着的勇气,这样的人只是懦夫而已,他没有意识到只要活着,就有一切可能和希望,绝望终将过去。就如从来没有出现过让人完全满意的事情一样,坏事也并不总像我们预料的那样——他们的结果差不多比想象得要好的多。当然,若你以践踏他人的尊严与权利为手段摆脱绝境,那是不当的,我想斐洛真正要谴责的是这类人。

October 02

我眼中的勇敢与仁爱——《论美德》读后感

    斐洛笔下的勇敢是指知识。他说:“这些在智慧上训练着自己的人所培养的就是真正的勇敢。而另外那些所谓勇敢,其实是对名称的误用,因为他们的精神是紊乱失调的,但由于无知,拒绝任何形式的治疗,所以该称其为鲁莽、冒险,才恰如其分。”他眼中的勇者局限于一类人——圣贤或哲人。他们运用思想对周围施加正面影响,甚至主导国家的命运。

       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种意义的勇敢。而勇敢作为一种美德,应该是人人都有能力追求的。在我看来,一个人的勇敢源自苏格拉底的命题:“认识你自己。”了解自己的缺陷和弱点,坦然面对内心的卑鄙,因为那也是构成完全的我的一部分。所谓的勇敢,就是拥有“成为更好的自己”这一强烈愿景并付诸行动。勇敢,其实就是自制:克制缺点,完善自我。只有先成为自我的主人,才能改变世界。

       斐洛说:“仁爱是与虔诚最为接近的美德。”我想这是因为对于拥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行善是神的教诲,是作为神的子民的责任和义务。圣贤如摩西,仁爱不仅仅是处于对神的敬畏,更是出于对国家人民的真实情感:“全体会众一开始就与神圣事物同属一族,这是一种最为重要的亲属关系,比血缘关系更加真实。”这种爱,是超越的爱,是大爱。

       文中提到了许多有关债务和财产的律法,这表示仁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金钱的态度。在当今社会,我们太强调金钱和财富的重要性了。刚开放的钱江新城里有一件雕塑作品,刻画的是两只不同的钱包。一只很扁很破旧,代表改革开放前人民的贫瘠;另一只塞了厚厚的一叠钱,意指改革开放后的富足生活。这件作品的用意无疑是歌颂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巨大进步,这无可厚非。但金钱成了一个文化符号,在城市的建筑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是否真的妥当?

       当然,我们对仁爱的定义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变化的。在摩西的时代,律法规定在收获的时候不可拾取遗落下来的谷穗,也不可割尽田角,而要留下一部分庄稼不收割。把这条律法放到现代,就是侵犯个人财产和权利。用现代的思维来考虑,仁爱是社会公平。政府采取措施缩小贫富差距,提供福利,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到一个基本的水平。虽然方法不同,但仁爱的内涵是一样的:“对贫困不能只是惩罚,更要想想方设法给予同情。”

       斐洛说:“怜悯,那是人类最重要的情感,也是和理性灵魂最切近的东西。”我认为怜悯是仁爱的媒介。人类作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具备即使没有亲身经历也能感受他人境遇的能力。面对不幸的人,我们不曾也不想经历那样的绝望和痛苦,但我们能带着怜悯的心感受他们的生活。有些人认为无法真正理解他人的生活,其实只是拒绝与他人的沟通而已。如果对别人所说的事不明白,那就请别人再描述一次。描述和想象力终将带领我们走进他人的生活。选择不去体会和同情他人的人是没有仁爱的。

October 01

我的自由观——《善人皆自由》读后感

    我认为自由有两种形式,即英文中的freedomliberty。虽然这两个词的中文翻译都是“自由”,但其实它们的意义不同。

       根据《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freedom被解释为:the state of being free to do what ever you want。也就是说,个人按照自由意志思考、说话、行事,而不受外界或他人的约束。这是最广泛意义的自由。

       只有在人类分散为个体且彼此没有联系时,这种自由才成立。因为个体享有对自我和外界的绝对自主权,他只需对自我的存在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人要处理的关系只有他和外界(自然)的关系而没有人际关系,因此除了在前一种关系中产生的矛盾(主要是指生存矛盾)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矛盾;人在不使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胁的条件下, 可以做到真正的为所欲为。所以,freedom代表的是绝对的自由。

       然而这种“个体”的状态是不可能达到的。首先,人会因为血统的延续产生家庭的概念;其次,人天生就是群居的动物。这意味着人和人之间势必会存在关系,各种关系交织成网,就构成了社会。社会作为一个庞大的人类集体要正常地运作,需要克服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划定一定的行为规范,却又要做到不侵犯个人的自由意志。

       为了确保个体性和统一性的同时存在,引进了liberty的概念。Libertyfreedom的基础,即“the freedom and the right to do whatever you what without asking permission or being afraid of authority”;同时liberty又是freedom的深化发展,它强调了合法权利(legal right)的存在。而合法权利存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是法律。

       法律是作用在某一集体对象身上的的行为准则和评判标准。它约束了人的行为,使之不能做出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也确保了自身的利益不被侵犯。所谓liberty,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自由意志。从这一角度来说,liberty的范围比freedom要小,它是相对的自由。

       尽管如此,liberty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如上所说,我们生活在社会这一群体中,面临各式各样的纠纷与冲突。为尊重他人和自身的利益,我们必须在一个不变的权威的对社会全体都有约束力的规则(即法律)中寻求妥协。Liberty,其实已经是我们相对自由和权利的最大化。斐洛说:“那些被忿怒、欲望或其他激情,或者任何阴险的邪恶支配的人,就完全处于被奴役状态,相反,凡根据律法来规范其生活的人都是自由的。”

      

September 29

欢笑与感动——《发胶》观感

六十年代的美国,有黑白电视机,有优雅时尚的肯尼迪夫人,有高耸的盘发,有令所有黑人热血沸腾的“我有一个梦想”。

       在六十年代的巴尔的摩,有个叫特蕾西的小女孩,她也有一个梦想:成为考林·柯林斯秀的明星。

       当特蕾西梳着高耸夸张的发型,唱着“巴尔的摩和我”奔跑在通往学校的路上时,你发现在她娇小的身体里蕴含了多大的能量了吗?那是金色的乐观豁达,如阳光般纯粹,或者应该说,特蕾西是个比阳光还要耀眼的女孩。使她令人无法忽视的,不仅仅是她的身材,还有她美丽的性格和出众的表演才能。

       人们总是对和自己不同的、异于常人的东西充满敌意。就拿特蕾西来说吧,她第一次试镜被拒,就因为太矮太胖。但她并没有为此感到自卑,事实上,她毫不在意。特蕾西性格中最与众不同,最美好的一点,就是她对人和人之间所谓的界限从不在意。因此她会很自然地与黑人打成一片;她会帮助她的妈妈打破枷锁,重新面对人生;她会在不经意间影响他人,使他们走向前进的方向;她会坚持自我,为梦想不懈地努力。

       梦想,是多么美好。它蕴含着无限可能,你只有牢牢抓住它折射出的画面片段并相信它,才会注意到身边的机遇,看到通往未来的路。特蕾西的爸爸告诉她:“这里是美国,宝贝。心有多大,梦想就有多大。”毫无疑问,特蕾西身体力行了他的话。片子的结局自然是她实现了自己的美国梦。

       这是特蕾西的故事。还有另一个故事,有她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黑人地位的抗争。

       六十年代的美国,仍是种族歧视横行的年代:电视台每个月只有一天能放黑人节目,黑人不能演唱白人唱的歌曲(即使曲子是黑人写的,即使唱得比白人好听一万倍),黑人有特定的居住区且白人会认为去那里是危险的……特蕾西和她的朋友彭妮绝对是巴尔的摩最早开始支持种族平等的白人。“我支持种族融合,这是新国界!”她说道,笑得无比灿烂。最另她的黑人朋友感动的,应该是这句话吧:“被有色人种邀请,太酷了!”这是由衷的喜悦,反映了平等的观念,没有丝毫犹豫和嫌弃。自然的,纯粹的友谊就产生了。所以说,换一种方式思考,连地球的自转方式都会改变。人与人的距离,不过是心与心的距离而已。

       在特蕾西得知了黑人只能在考瑞·柯林斯秀上每个月登台一次的规定后,倔强的她以实际行动打破了这一陋习,她甚至冒着被捕的危险带头参加了示威游行。终于,她在众多好友的帮助下,赢得了这场斗争的胜利。

       最后,白人和黑人一道在考瑞·柯林斯秀上劲歌热舞,气氛热烈火爆。“鼓点声使我找回自我,找到前进的道路,你无法停止这律动。你不能阻止今天,因为这就是潮流。”仅存的那一点保守力量以无法抵挡,因为“这就是未来”。他们已向新时代迈出了第一步。“The Corny Collions Show is now forever officially integrated!”这消息另所有的观众欢呼雀跃。因为能给我们带来感动和兴奋的东西没有肤色的差别。种族融合的问题以音乐的形式实现了宽容与理解。

       这是一部能使你从头笑到尾的电影。因为音乐施展了浑身解数,使你即使看到沉重的内容也能舒展紧锁的眉头;因为对好的追求,是我们的信念;因为这信念,我们一直在努力。

20070723153316285942

September 23

凡是皆有可能——《芝加哥》观感

    菲兹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他将这个时代冠名为“爵士时代”。爵士时代的芝加哥,弥漫着慵懒的曲调,酒精,雪茄,舞女疯狂扭动的腰肢,诱惑的气息。一幕幕精彩好戏,在小报记者的严密搜寻中,一双双好奇的眼睛前盛大开演。

       一开始以为罗克西只是个天真的,毫无心机的,又有点傻傻的女孩。芝加哥的无限机遇显然使她冲昏了头脑。可机遇是为有条件和头脑的人准备的,在被背叛和杀人后,罗克西像是从梦境一下跌至谷底,不仅失去了成为歌舞明星的机会,还被关入监狱,面临被绞死的危险。但克罗西并不是笨蛋,她很快适应了芝加哥的生存法则,在律师的帮助下,她清楚地意识到大众舆论的威力。为推销自己成为全芝加哥的偶像,她甚至急中生智下假装怀孕,制造舆论。她成功地打赢了官司,摆脱了牢狱之灾。

优雅地转身,她微笑着等待接受媒体辉煌的祝福。可是没有闪光灯,没有提问,没有祝贺,什么都没有。克罗西唯一没有搞清楚的就是:芝加哥对鲜血最感兴趣。什么产生关注和轰动,什么就是有利可图的,就是众人追逐的目标。舆论偶像的保质期,就是他(她)能得到广泛关注的时间。瞧,又一个大新闻出现了!芝加哥来不及等待,罗克西胜诉的“旧闻报道”自然也没什么好看的了。

薇尔玛是那种一旦出场就叫人目不斜视的人。她美艳热情,有美妙的歌喉和火辣的舞姿。在芝加哥摸爬滚打多年,她早已熟谙生存之道。所以她骄傲得像一只孔雀,勇敢地一往无前。一开始她和罗克西是相互竞争的关系,因为谁的名气大就意味着谁能出狱。在一系列的钩心斗角,冷言冷语,出卖背叛后,她意识到只有跟克罗西合作才有出路。“这世界上只有这种行业和喜好无关。”她看着罗克西走向她,轻笑。在芝加哥,善于审时度势的人才有生存的权利。

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The world is not just about black and white, there are shades of gray.”总觉得律师就是这样一群处于中间地带的人,为使委托人胜诉不择手段,颠倒是非。比利无疑是律师中的佼佼者,经他接手的案子无一败诉。而要请到他只需一个条件:五千美金。比利的确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诡辩思维异常活跃,编撰故事无人能敌。他控制了罗克西的一言一行,所有媒体都是他木偶戏中的木偶娃娃;法庭上的踢踏舞主宰审判的节奏,教人丧失判断能力。Razzle and dazzle,成功与否只在于他想不想玩把戏。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秀。正义与公正的天平在他的花言巧语下迷失倾斜的方向,法律成了一纸空文,没有意义。

空荡荡的法庭里陪伴罗克西到最后的只有阿武。他是唯一用真心生活的人。即使妻子有外遇,杀了人,他还是努力维护妻子,不惜借债请比利当辩护律师。从报纸上得知妻子怀孕的消息,他兴匆匆地跑到医院门口,却被成群的记者挡在外面。他被妻子鄙视,被他人忽略,就像一张玻璃纸。但他只是想单纯地生活呀。不会忘记他在知道妻子怀孕的真相后,落寞的背影。

“谁说谋杀不是一种艺术?”最后罗克西和薇尔玛拿着枪跳着热舞,既像是炫耀又像是挑衅。她们手里的枪不再是凶器,而是吸引眼球的法宝。比利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她们卖力的表演,拍手叫好。她们已不再是游戏中受人摆布的玩家,而是摇身一变,成为制订游戏规则的庄家。“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的今天。”面对台下几近疯狂的观众,罗克西激动地说。的确,观众的意义不仅在于买票观看她们的表演,他们更是她们生存的基础。

爵士时代的芝加哥,凡是皆有可能。

Chicago

 

September 15

《论沉思的生活或恳求者》读后感

   《论沉思的生活或恳求者》探讨了拥有沉思生活的人的生活和特质。如果要给这些沉思者下定义的话,我将他们称作狂热的宗教信徒和哲学探索者。

       我一直觉得哲学和宗教密不可分。宗教,或许就是早期的哲学。人们怀着对无限未知的崇敬心情,勾勒出关于世界本初的图景,建立秩序和规范,为自己的存在和去向找寻理由和方向。对他们来说,信仰是他们赖以生存下去的精神支柱。

       和宗教有所区别的是,哲学并不执着于某个神圣唯一的存在。它是批判和自我批判,是对世界的审视和重新认识。因此哲学抛弃了宗教的盲目崇拜,更加强调理性和秩序。

       斐洛笔下的沉思者处于以上两者的过渡阶段。一方面他们对宗教信仰极端虔诚,严格遵守教义,将《圣经》作为行为准则;另一方面,他们迫切渴望从《圣经》中得到真理和知识,因为“对这些人来说,整部律法书看起来像是一个活生生的受造物,直接的指令是给身体的,给灵魂的则是储存在措辞里面的隐秘含义”。所以说,他们已开始运用理性思考世界的含义,但仍需《圣经》作为媒介,这使他们达不到真正的哲学家的高度。真正的哲学家从自然和自身得到启示。尽管如此,他们仍可被称为探索时期的哲学家。

       沉思者最重要的特质是自制。“他们把自制设立为灵魂的根基,在这根基上再去建立其他的美德。”自制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遏制肉体的欲望和邪念;自制是毅力,时时敦促人们不偏离信念和信仰所在。没有自制的人是无法分辨好与恶的界限的,因为人的欲望没有边界。在自制将肉体和精神囚禁在同一个范围内后,道德观念才得以建立。

       沉思者也是清高的隐士。他们知道“与志趣完全不同的人交往是何等的不利和有害”,他们“向往孤独”并“追求这种愿望”。我想这应该是因为他们需要远离一切凡夫俗子的杂念,保持纯白无暇的自我吧。而孤独是最接近神的状态——没有其他的感知对象,唯有心中的神灵和哲理。有趣的是,他们也有“团契感”,“珍视真诚的友谊”。也就是说他们也有自己的团体,虽然这个团体是封闭并且排外的。

       我觉得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哲学情结。思考人生,思考世界,思想随着经验和感觉的累积自然而然得延伸了它的深度和广度。但我并不认为哲学就意味着禁欲。我们无法“抛弃一切所有,离开自己的兄弟、孩子、妻子、父母,离开广大亲朋好友”。 事实上,只要我们的身体还受大地的束缚,我们就不得不低头俯视我们脚下的路,经营赚钱之道以满足肉体的需要。但是,只要我们心中还拥有道德律令,只要我们还会时不时仰望天空,我们就会继续追求哲学,以期获得心灵的最终幸福和平静。

       因为我们“祈求明媚的日子、真理的知识和敏锐洞悉事物的能力”。我们一直渴望着。

September 06

回归——《耶稣基督万世巨星》观感

    如果说《约瑟夫的神奇彩衣》是一则圣经童话,热闹纷呈轻松欢快,那么《耶稣基督万世巨星》则是对圣经与信仰的反思,是圣洁光环下的那抹阴影。

       音乐剧的场景设定充斥着现代元素:涂鸦、枪支、电视、爵士乐……而故事和对白却是不折不扣的圣经故事。这正好契合了这部摇滚音乐剧的现代表现手法,也体现了这部剧挑战传统思维的创作初衷。

       在这里,耶稣不是神,是人。

       他被剥去了缠绕在他身上的神话,赤裸的身体和灵魂,是多么脆弱,悲伤和无助。上帝将所有的沉沦或拯救的重担放到他的肩上,可他的灵魂还没有强大到能承受着生命无法承受之重,所以他彷徨。人民追随他,希望他能赶走万恶的罗马教廷,带来权利和荣耀。可他并没有为受到的狂热崇拜而感到快乐。“你们并不知道权利和荣耀是什么。”他叹息。那么他的权利和荣耀是什么?答案严丝合缝地锁在他的心里,因为没有人能理解。

       千千万万的不幸者有求于他,他却退缩了——作为个人他是渺小的,全知全能的是上帝,不是他,这个人间的布道者。在崇拜还没有达到信仰的高度时,人们的相信是建立在获得实际利益的基础上的。可他要建立的是对不朽的虔诚。他不能为现世带来物质上的幸福,他只能为他的追随者指明通往来世的路。 如何才能让别人了解到这一点呢?如何才能完成这一不朽的使命?他孑然一身,能够依赖的唯有天上的父。巨大的孤独感扼制了他的呼吸,把他逼退到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三年时间如三十年般漫长!”他无奈地叫嚣。

       在玛利亚的爱抚下,他更像一个受宠溺的孩子,依偎在她的怀里寻求庇护。他太疲惫了,无力再带上坚毅的面具。就此一夜,安详地休息,不用去担心世界,任它转动。看着他的睡容,泪水蒙上了玛利亚的双眼。她是如此爱他,而他却不会只爱她一个人,她无法读懂他的心。

       犹大自以为是最了解耶稣的人。

       更多时候,他只是在冷冷地旁观,眼里有折磨着他的黑暗。耶稣在人群中的明亮笑容令他不屑,人民的疯狂崇拜令他感到恶心。面对基督,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把信任和希望放在一个错误的人身上。因为他看透了耶稣的软弱,而他的软弱将使他们的伟大事业偏离轨道。“每一次看着你,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你让你的事业如此脱离掌控。只要你有所计划,本不至于如此。”他质问道,可耶稣只是沉默不语。

       在他背叛耶稣后,他蓦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了解他。耶稣的软弱,来自绝望的坚持。没有其他人能够背负这样的责任了。可耶稣能留下些什么?他的意义是什么?带着疑问和悔恨,他绝望地套上了绳索。

       “你是谁?你牺牲了什么?”他俯下身子,问耶稣。

       耶稣没有回答,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的所作所为,是成功地完成了救赎,还是只是闹剧一场?只有上帝知道。

       他只有背负起命中注定的十字架,以死去的方式征服死亡。

       他的背后闪起一道强光,人们被那耀眼的光芒照得晕眩了。但强光过去了,生活仍在继续。

 20080309185122279

July 28

杭外英语村助教总结

    十五天的杭外英语村夏令营终于结束了。领到工钱的那一刻,心情无比复杂,尽管最初坚持一直干下来的主要动机是这个(这可是我第一次靠自己的劳动赚的钱耶!),但现在觉得这么多天下来所得到的并不仅仅是钱,还是一段虽然辛苦但是有趣的经历。

       我觉得这次夏令营期间最棒的事就是认识了我的外教Robert Roberg。他是一位胖胖的,长相酷似圣诞老人的美国人。当然,他的性格也像圣诞老人那样和蔼可亲。我觉得他是个非常legendary的人:游历了欧亚大陆上的许多国家,在印度待了半年,然后来到杭州;他出版了一些著作,对绘画有浓厚的兴趣,还自己写歌;他虽然是为虔诚的基督徒,却不相信那些非科学的东西,他家从来不过万圣节,就因为他不相信鬼怪的存在;他没有一个孙辈,但他尊重子女们不要孩子的选择。在夏令营期间,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的工作是协助Robert的教学工作,在必要的时候为营员们提供翻译。Robert教的班级基本上都是十岁到十二岁的小孩子,英语水平非常有限,因此我必须比他们更加认真听讲,将Robert讲的话一句一句地翻译。老实说我为此着实过了把当老师的瘾,看到同学们迷茫的求助眼神时,心里暗爽的那个感觉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小孩子可不好管。尤其是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已经有点懂事了,就自以为自己了解很多,容易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指挥。当助教的第一天我差不多快崩溃了,上课的时候他们大声喧哗,我即使喊也不能让他们安静下来;在我为怎样翻译某个词绞尽脑汁时他们会嘲笑我不懂装懂。这么一天下来完全筋疲力尽了。最崩溃的时候是万圣节游行那天晚上。我得轮流带领半个班的孩子去其他教室游玩,常常是进了一个教室再出来后就有几个人“失踪”了。这么多个班级的孩子一齐出动,场面极其混乱,我必须扯着嗓子喊才能让孩子们都跟着我走(第二天我十分庆幸自己还能讲话)。我跟我妈说这件事后我妈说,对于你来说是很累,因为你要管理他们,你要为他们的安全负责任。但对被管理的孩子来说,这是件很好玩的事情,他们只要管自己玩就好了。所以对不同的人来说,同一件事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老妈的话使我突然意识到了我只顾考虑自己的感受,没有设身处地地为孩子们着想,所以才没法让他们听我的话。那天后我和Robert商量出了一些策略,比如说上课表现好能得到糖果,按时完成作业并上交才有机会得coupon。事实证明适当的奖励对孩子来说永远有效(嘿嘿~)。经历了这次夏令营以后我有些克服了不喜欢小孩子的障碍。事实上我学到了重要的一课:只要你放下架子主动接近孩子们他们就会很容易地亲近你。结束的那天孩子们争着要我为他们签名和留言应该说明我成功了吧。

       陪着孩子们一起上课,我不禁回想其我最初学习英语的情形。我非常能够体会作为初学者的他们的迷茫的心情。要学好外语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我从来没有觉得学英语是件简单的事,即使是现在我也很清楚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学好英语的首要条件是喜欢英语。对我来说,英语是我最喜欢的科目。了解同一样事物用中文和英语的不同表述方式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所以我会坚持花大量的时间学习它。所以对初学者来说,要学会喜欢这门语言。如果自己本来就很喜欢那最好,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老师应该创造机会使学生喜欢上英语。对学习英语的积极态度能使我们保持好的学习状态。要说英语的学习方法么我认为只有两个字——积累。因为英语是门记忆量很大的学科,所以学习英语是个长期的过程,在不断学习新内容的同时也要不断复习回顾,渐渐积累。

       对我来说在杭外工作也使我重温了在杭外学习的美好时光。我喜欢在早晨逛逛校园,探索那些已深深镌刻在记忆中的角落。而名正言顺地在教工食堂吃饭也算是圆了我多年的梦想吧。:)以后很少会有机会回杭外了,这些天的工作让我好好怀旧了一下。算不上对母校作出了多大的贡献,我只是在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而已。

      

June 15

诗二首

Graduation

混沌的心情,

漫溢胸膛.

争吵着想要倾诉,

却在抓住时消隐无踪,

隐身于一片空白.

拽住此刻的,

不是紧握的手势,

而是心头的歌声——

熟悉而美好地

吟唱出知晓的结局。

 

Mutual Spirit

闭上眼,

倾听内心真实的情感。

最重要的东西,

往往和时间本身一样脆弱。

宛如珍宝般守护,

相信将会化作力量。

在失去前,

请相信自己的感觉。

大声呐喊,

将这份心意传达——

 

June 14

陽のあたる場所

Dear friends停下来回首过去的日子
就像梦一般的遥远 思念成为风
So sweet 想听令人怀念的歌曲 呼唤名字
突然天空变的眩目 闭上眼睛
感觉到了相同的瞬间
在那闪耀的季节里 如今静静的

阳光普照的地方 因为存在于心中
You don`t feel loneliess 去向新的开始
无论何时都不会忘记这无可替代的场面

These days一样的早晨对你微笑
紧紧拥抱这时光生存下去
All my life在同一天空下漫步 是这样想的
何时 直到相遇的那天 我们约定
追赶着相同的梦想吧
留下很多碎片 不能收拾

阳光普照的地方 因为存在于心中
We have only just begun 可以超越迷惑和寂寞
相互守护 永远是重要的朋友
变化的景色中
只相信这一点是不会变的
看不到的明天 确切的东西在哪里
We have only just begun只要有誓言的梦想
阳光普照的地方 因为存在于心中
You don`t feel loneliess 去向新的开始
无论何时都不会忘记这无可替代的场面
阳光普照的地方 因为存在于心中
We have only just begun 可以超越迷惑和寂寞
阳光普照的地方 因为存在于心中
You don`t feel loneliess 去向新的开始

月是属于夜的。
过去的日子,都成了风,月夜的凉风,丝丝吹过心间。
月看着人间,悲欢离合看得太多,于是只有淡漠。
如同月光般静静撒落人间的淡漠。
梦想的碎片。
不知月是否有梦?抑或它只将梦藏在心中不为人知?
没有朋友可以守护,没有故人可以述说。
唯在心间,留存阳光。
梦想的碎片于阳光之下闪闪发着亮光,其实无法给他人看。
因为永远只属于自己的梦,没有同路者可以分享。
月依旧明。------米仓千寻 "陽のあたる場所"
 
致今天毕业的杭外人.
 
 

Nelly L

Occupation
Location
Interests
Welcome to my world! I hope when people talk about "Nelly" they just think of me, not others.
Photo 1 of 13
by 
by